升平盛世中的俗乐歌吹
明清的器乐合奏
采苏杭之丝,截洞庭秀竹,变吴越佳音,集弦索精粹,江南有丝竹也。
所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自从《尚书》之后,在中国的历史上歌舞与音乐便难以分离了,这是由于古代人认为音乐和人的心智情感相关的原因。在《乐记》就对人心与乐音有这样的解释:“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中;声成文谓之音。”
因此,无论是国风乐府还是大曲宋词,一直到元代的杂剧,我们的音乐都是文字的附庸,讲究“依字行腔”、“以乐传词”,韵律节奏多数是按照汉语的四声平仄来进行,以表意清晰为基础的情况下产生一些旋律的变化。而大曲和法曲则是与歌舞有关,音乐的变奏是为了歌者或舞者的表演。就算是文人的古琴独奏,也一般伴随着琴歌的出现。在俗曲方面更是如此,音乐都只作为伴奏,词乐曲唱才是表达的中心。
而到了明清之际,器乐合奏的勃兴却改变了这一切。俗乐中渐渐出现了单纯以音乐为主的演出形式,这正是音乐发展的证明。
▲唐代乐舞壁画
明清的鼓乐合奏
明清时期,许多地方的俗乐中出现了“鼓乐”的形式作为婚丧嫁娶的仪仗所用。在明代的县志中对这种鼓乐所用乐器有比较详细的记录:“娶日亲迎,用彩舆,笙、管、笛、唢呐鼓乐仪仗前导。”通过文字,我们已经可以想见当时锣鼓喧天的热闹场面。
明清时期的鼓乐合奏并不像戏曲地方戏一样只流传于某一个地区,而是在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形式出现,比如陕西有陕西鼓乐,潮州大锣鼓,江苏十番锣鼓和辽宁鼓乐等等。在鼓乐的演奏中,各个不同的乐器之间并不是简单的齐奏或者是西洋乐乐理上的和声,而是有相互的衬托和配合。合起来要能够融为一体,而分开也各有自己的特点。
能做到这一点的是民乐特有的魅力,民乐器的设计思路与西洋乐并不相同,它们在表达性上延展性更大,能产生的音色也更加丰富,并不仅仅是表达音符而已。因此,鼓乐的合奏是一场每个演奏家都能够倾情表达自己,也同时也合作无间的演出。
▲陕西鼓乐演出
弦索十三套
在明代之前,弦索原本指的是北曲演唱时的伴奏乐器。而经过了百年的演化,弦索一词有了完全不同的含义。
在金元时期,北曲演唱时的弦索指的应该是琵琶或者三弦一类的乐器。毕竟在杂剧演出中,唱套曲的时候演员就是拿着琵琶上场坐定而唱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北曲向来有“北宜独奏,南宜和歌”的说法,而由北曲组成的杂剧也有一人主唱的特征,这就与明清时期弦索合奏的形式有很大的差别。
关于弦索的演化众说纷纭,根据清代毛奇龄的考证:“古歌舞不相和。歌者不舞,舞者不歌。”,而现在的研究者认为元杂剧很有可能“唱者不做,做者不唱。”北曲的表演方式很有可能是一人持弦索自弹自唱。那么,在弦索北曲的表演中,节奏控制相对就比较自由,这和北曲曲牌中可以有较多衬字是相合的。
▲弦索十三套的演出
而南曲则不是如此,它以檀板伴奏,节奏控制相对统一,这样就可以有多人在同一个曲牌中合唱。弦索之所以从独奏变到合奏,正是因为明代曲牌南北合套的形式将北曲曲牌做出了适合南曲的改编,为了适应多人合唱的形式,北曲也有了相对固定的节奏。而正如《金瓶梅》中所写西门庆在达官贵人家宴会时总是唱北曲一样,崇古的明代文人依旧用弦索伴奏来唱成本大套的北曲,这就使弦索有了合奏的基础。
后来,如北曲一样,明代的弦索腔也消亡了,但是弦索合奏这样的音乐形式却留了下来。并且由清初的满族文人荣斋编成了《弦索备考》,一一记谱流传了下来。
▲《弦索备考》
笙管乐
传统笙管乐的乐器一般大同小异,以管、笛、箫和云锣等乐器为主,以胡琴、三弦、拍板和铙钹等乐器为辅。这样的乐器组合体制与唐宋时期宴乐中的龟兹乐有一定的传承关系,比起其他的器乐合奏形式,笙管乐的历史最为古早。直到如今的笙管乐曲牌中,也有一定的唐宋大曲,或者南北曲的存留,这使它非常具有史料价值。但是,在演出体制上两者却有着极大的不同,当年唐宋的龟兹乐大多辅以歌舞,但是如今笙管乐一般只是以纯粹音乐的形式存在。
▲北京智化寺笙管乐
如今笙管乐常见于道家或者佛教的科仪之中,北京智化寺就曾是一个为周边寺院传授笙管乐的中心。它的管乐体制与建寺时间一样悠久,由于民乐的灵活性,在百年的发展中,在无数演奏家的传承中,智化寺的笙管乐也出现了很多小型的装饰加花变化。
无论是鼓乐、弦索还是笙管乐,他们在明清之际的蓬勃发展都显示着那个时期音乐导向的重大改变——器乐音乐逐步从词乐曲唱中分离出来,成为了一门独立的艺术,并在广大的百姓中得到认同,这对于千年以文化曲的礼乐文明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笙管乐演出
那么,明清之际何以出现如此繁荣的器乐合奏呢?
首先是和音乐理论的大发展有关系。无论是朱载堉对律制的探索,还是魏良辅对唱腔的改革,甚至是文人在曲论中反驳《乐记》,呼吁“声无哀乐”的探讨,都为器乐的合奏创造了发展的可能性;
其次是经济的繁荣,南北的交流促使音乐碰撞出新的火花,大量的市民阶级观众也为器乐合奏做出了群众基础;
最后,一定是音乐地位的提高。
▲器乐合奏
自古以来,创作音乐的人往往被称为“乐工”,被称为走错路的“路歧人”,而到了明代,经过了千年文人的追求和创作,音乐终于成为了能等大雅之堂的作品,它不再是任何其他艺术的附庸,而是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
因此,明清之际的器乐合奏在中国的音乐历史上有着非常重要,无可替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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