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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粤东农村乡绅参与乡村治理的公共实

来源:锣鼓 时间:2023/1/10

新冠肺炎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中国的乡村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治理视角。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乡村治理曾经存在由乡绅主导治理的状态。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治理的实施者才逐渐为基层政权所取代。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乡绅仍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功能。

在此次疫情当中,由基层政权动员,乡绅配合的乡村治理方式,是否产生与过去由乡绅治理的效果,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观察与思考的问题,换个角度来说,当前由基层政权实施的农村自治,还存在那些缺陷和不足呢?在防控新冠肺炎的实践中是否可以帮助我们揭开乡村治理的面纱,使我们更进一步探讨乡村的有效治理模式。

在漫长的历史过河中,广东许多地方延续了同姓成村的传统。村民由乡绅的带动下,在村子里建起祠堂,供村民摆放先人的牌位,在清明节、春节一起上香祭拜祖先,并邀请剧团唱戏。祠堂既是议事堂,又是召开村民大会的场所,也是小孩游玩,老年人休闲的场所,甚至还是安顿在自然灾难无处可去的家庭的特别庇护所。在粤东某些地区,基层政权与乡绅代表几乎平起平坐,有些村民既是乡绅,又是村长、村代表,他们热心村子里的公益事业,例如修路供水,募集资金资助上学的孩子,在涉及到村子的利益时,还作为村民代表与政府交涉。本文以广东陆河县河田镇安子瑶村作为研究对象,在当前疫情蔓延和中国现代化治理的背景下,考察乡绅参与乡村治理,辅助基层政权实施对乡村有效治理的政治景观与传统文化图景,了解人口流动、经济发展和政治空间延伸对乡村的影响,及乡绅在乡村治理的功能性变化。

古今乡绅治理乡村的变化

在历史当中,乡村的治理主要由乡绅来完成,族长或士族具有一言九鼎的威信,对于解决村民的矛盾与纠纷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各村之间的矛盾也由乡绅来调解,例如水资源的分配,道路使用权的归属,环境病害的共同医治,甚至不同村民之间的通婚与离休,均由乡绅来处理,实在处理不了,才由县官主持公道,然而,在大部分情况下,村民均不愿意上告到县官,一是官吏旷日持久,二是不想撕破脸皮,三是县官能否保持公正是一个疑问,四是打官司需要聘用大状,需要花费不少银子。

种种原因,村民之间宁愿寻找乡绅私下解决,也不愿意撕破脸而寻求官府的帮助,而县府也乐得做一个甩手掌柜,只要村民按时按章交纳公粮或者税金即可。乡村的乡绅治理因此能够帮助村子保持相安无事的自然状态,也由此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比如说,安子瑶村在历史形成过程当中,作为地主阶级与士族的乡绅是村子的既成代表,在稻子收成不理想的状况下,与官府交涉,要求降低甚至取消交纳公粮的数量。作为客家人,面对土匪不断侵袭,乡绅力主村民建设围楼以保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清明节时,乡绅组织村民一起到祠堂祭拜祖先,吸引外来同姓者移入,并提供临时住所等,可以说,安子瑶村的治理功能基本由地主所承担,而村民也因为缺乏知识、经济能力处于被治理的状态。

然而,乡村由乡绅治理有可能引发由乡绅取代政权的危险。当官府出现管治危机,政治权力无暇顾及乡村,或者官府在特定时候需要乡绅维护基层政权,并由乡绅提供粮草、兵源时,就会出现地方割据的现象,最后无一例外地颠覆了中央政权,促成朝代更迭。纵观中国历史,这种危险是导致朝代更替的重要原因。在民国时期,乡绅自发组建团防组织,购买枪支和弹药,以保护村子的安全。当然,这些团丁和团防组织主要保护的是村子里的大户人家。

今天的中国显然非古代中国所能比拟。信息流通加快,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人员流动频繁、迅速,自给自给的乡村经济与生活方式已经完全被自由流通的商品经济所打破。经济来源多元化,思想也呈现多样性,村民不再被禁锢于土地上,而是通过多种方式寻找经济来源,实现改变经济状况和家庭命运的目标。

因此,乡村实际上已经完成了质的变化,由乡绅治理的治理方式按道理来说应该被现代法制政府所全面取代,然而,我们在现实当中,仍然看到乡绅在乡村治理当中有存在的必要性,由此出现乡绅与基层政权双重治理的事实,并在乡村治理的实践当中相互辅助,实现对乡村的有效管治。比如安子瑶村一共约人,根据村长提供的名册,97%的村民姓彭,只有3户才为其他姓。每户家庭至少有一个青壮年赴深圳做生意或搞装修。村子各户的生活水平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基本消灭了贫困。村子的治理主要由村干部与乡绅一起承担。实际上,有些村干部本身就是乡绅。他们自掏腰包,发动村民募捐,修路通水,清洁卫生;帮助去世老人的家庭处理后事,联系管乐队、锣鼓队,划定墓地,在丧葬过程中举行“祭神拜天”仪式等等。村民对过世老人的牌位能否进祠堂比较在意,这就需要族长召开理事会进行讨论,并确定安放牌位的收费标准。

这种状况的存在,与中国乡村千百年来形成的想象共同体有密切关系,例如,村民往往由同姓者组成,具有明显的宗族色彩。他们之间的血缘、习俗、文化、语言、宗教等极为相似,甚至在动乱时期村民们在村子里内部通婚,造就了一个由血缘纽带相互联结,村民互有亲戚关系的共同体,形成了一个乡村既是村子,也是一个宗族的特殊现象。这种乡村结构,完全按照现代法制进行政治制度实践,显然无法契合当前乡村的实际情况,也无法在日常的政治生活当中取得明显成效。事实上,在许多乡村的议事活动当中,族长或者长房,仍然在现实的乡村治理当中拥有强大的话事权与决定权,这就导致乡规民约与现代法制精神相悖的现象。例如安子瑶村规定出嫁女不能享有村子原有的福利待遇,其拥有的土地要么流转给兄弟,要么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

因为血缘而构成的人情网络和地理边界,并由具有同一血缘的乡绅在乡村当中发挥治理功能,与基层政权结合在一起,一方面能够保证乡村的稳定,缓解乡村的矛盾,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帮助乡绅通过攫取权力,与权力、利益揉成一团,变成乡村的既得利益者,形成了家族势力,甚至催生乡村黑恶势力,这是乡绅治理乡村的一个重大危险,即当今的乡村治理重走过去老路。历史上,乡绅通过买卖官爵之后,获得政治权力,从而实现对地方的割据,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治理权力被削弱甚至被抵制。

乡村治理的公共化实验

疫情不断蔓延,而乡村作为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组成部分,如何防疫就成为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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